商品全国流窜,品牌渠道如何瓦解窜货大网?

2021-12-03 14:24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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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窜货”是指在厂商规定经销商只能在限定区域内销售的政策下,仍有个别经销商跨区域进入本不被允许的地方售卖货品的行为。如果产品按省指定经销商,那么跨省销售就是窜货。

窜货行为的起因也非常简单,就是市场的自由流通。同样一件商品,在消费水平较高的A地卖100元,在消费水平略低的B地卖70元,如果加上运费不亏,有些经销商就会动“歪心思“将该商品从B地运输到A地售卖。

甚至举个更简单的例子,你入住了一家星级酒店,房间小冰箱里的一瓶可乐标价20元;饭后散步时,你路过便利店买了一瓶同款可乐,仅需5块;回到房间后把冰箱里的那瓶喝了,又将刚从便利店买的那瓶放了进去。此时你将可乐从B地(便利店)运输到了A地(酒店),也就完成了一次“微型窜货”

窜货除了影响商品定价体系的紊乱,还会影响厂商营销活动的实施。比如,一些商品是厂商营销政策下运往B地做促销活动的,例如买一箱赠3瓶,但是经销商不响应促销政策,私自扣下了这部分赠品,且运输到A地售卖。对于经销商而言,“投机取巧”盈利了一笔;但对于厂商而言,准备在B地拉新、留存、促进复购的促销活动压根儿就没有被执行。

近年来,白酒、饮料、家电、汽配、药物等行业更是窜货行为频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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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经常提到窜货的“危害”:扰乱市场定价,扰乱市场秩序。B地违背区域销售规则去A地售卖,从中获利,这对A地遵守规则的经销商无疑是不公平的,久而久之,A地经销商会失去对品牌的信心与信任,从而导致厂商拓展市场越来越难。

大部分情况下,实体商品都需要通过中间渠道才到达消费者手中,比如大卖场、超市、便利店、烟酒店等线下渠道。比如汽配专卖店或者4S店会跟厂商签订合约,同类商品只卖你一家品牌的。相反,厂商有时候也会和经销商达成协议,给予这个经销商某一款商品的独家代理权,互利互惠。

这也就意味着,渠道的关系维护也是大部分厂商的生存之道,加之区域消费水平的差异,商品的划区域差异定价也是有存在的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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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会有这样的疑问:在A地销售利润更高,都说”人往高处走“,为什么还要销往B地呢?

拿全国性的啤酒品牌举例,我们都知道每个地方都存在啤酒饮用的需求,只不过消费水平较低的地方可能卖不出一线城市那样的高利润,所以厂商在这些地方铺商品不仅为了满足各区域消费者的需求,还为了深耕市场。厂商根据B地人群消费能力制定该区域市场价,以更低的价格先去培养B地人的消费习惯,久而久之,即使他们处在A地,想继续之前的消费习惯,就会以A地的定价购买。

以上的情况都说明,厂商在不同地区对同一产品差别定价,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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